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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婴幼儿在游泳池溺水的情况多吗?

我国少年儿童每年溺水死亡的人数大概有多少

我国每年8万多名儿童死于伤害。溺水是导致儿童伤害致死的首位原因,溺水不到2分钟就导致死亡或大脑受损。

1、从溺水死亡的年龄段分布来看,0岁婴儿溺水人数最少,仅占全部儿童溺水死亡的1.82%;1-4岁幼儿溺水比例最高,占全部儿童溺水的37.58%;5-9岁少儿溺水占全部儿童溺水的28.18%,10-14岁溺水占32.42%。

2、从原因上分析,0岁婴儿溺水多发生于游泳池或自家浴缸里,由于监护人看护不周导致;1-4岁幼儿发生的溺水,多是由于父母、亲戚或大孩子带着在水域附近玩耍,照顾不周导致;而5-14岁的儿童溺水则往往是与年龄相近的小朋友一起结伴前往开阔水域游玩,遭遇各种突发状况而发生溺水意外。

尤其是现在即将进入夏天,气温逐渐变热,大部分儿童开始放暑假,而父母则仍需上班,无暇照看这些儿童,导致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



扩展资料:

儿童预防溺水:

1、无论水性多好,到水域附近游玩也应携带应急救生设备如游泳圈等,严防事故发生。

2、不在无家长或亲戚朋友带领的情况下,独自或与他人结伴到开放水域游泳。

3、家长和大年龄儿童切记不要让其他幼儿靠近没有防护措施的水边。

4、不会游泳的儿童应尽量避免在水域附近玩耍,不可独自从事钓鱼、抓螃蟹、玩沙和鹅卵石等娱乐活动,以防不慎掉落水中。

5、无论大人小孩均不应在没有当地人陪同下,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去年300多名儿童溺亡 溺水成儿童死亡第一凶手

人民网-每年8万多名儿童死于伤害 溺水成首因



“挣扎求救3分钟”婴儿在游泳馆内溺水无人管,父母索赔150万为何被骂?

温州一婴儿在母婴生活馆内游泳,游泳圈突然脱落,婴儿溺水不停挣扎,长达三分钟竟然无人发现!令人触目惊心!万幸的是,幸亏其他家长提醒施救,孩子经抢救后命保住了!

事故发生后,婴儿父母向生活馆馆方提出150万的索赔要求!奇怪的是,父母据理要求索赔反而被很多人谩骂,很多人认为,在婴儿溺水事件中,虽然生活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作为孩子父母也存在责任,孩子已经安然无事也已出院,150万的巨额索赔太高!言归正传,我们来探讨一下,生活馆馆方,婴儿父母各自有什么疏忽的地方!

一,危险潜藏在孩子身边,一婴儿的“挣扎求救3分钟”!

婴儿生活馆如雨后春笋一样在全国各地普及,为了使刚出生的婴儿在水里增加锻炼,增加婴儿的肺活量,很多家长喜欢带孩子去那些母婴馆游泳,这里的环境服务设备都是一流的,不过,危险往往就隐藏在孩子身边,稍一疏忽,或许就会酿成大祸。

事发地点:温州可爱可亲母婴生活馆:一婴儿套着游泳圈正在游泳,但是,婴儿的四周居然无人看护!方工作人员呢?婴儿父母呢?原来,此事的馆方工作人员在其他地方忙,走开了!婴儿的父母心更大,居然在另一边玩手机!

危险一步步临近着婴儿,婴儿自己还不知道死神已经慢慢降临,依旧尽情的玩耍追逐玩具,突然,在追逐的过程中,婴儿突然一个倒栽葱,身体脱离了游泳圈,婴儿不停的在水中挣扎,本能的举起小手在呼救!挣扎时间至少三分钟,可惜的是,馆方的工作人员,婴儿的父母,路过的其他孩子家长都没有发现婴儿的危险,终于,在本能的举手求救不久,婴儿沉入了水底!

万幸的是,一名路过的孩子家长发现了异样,及时呼救,一名男子及时的捞出了孩子,经抢救,孩子安然无恙。

二,母婴生活馆的责任?婴儿父母的责任?

婴儿的命事保住了,好在有过路的其他孩子家长及时发现!要是再晚一分钟!或许,死神就会降临到婴儿身上!不敢往下想!

母婴生活馆:母婴生活馆将负起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幸好婴儿没事,假如因为溺水造成婴儿丧命,母婴馆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主要责任无可推卸,婴儿父母带婴儿来游泳,肯定事交了会费的,也就是说形成了一种合约,生活馆馆方有义务有责任的位婴儿提供安全的设施,有必要的工作人员看护,那么,在婴儿的“挣扎求救3分钟”里,监护的工作人员在哪?在忙其他事!

婴儿父母:婴儿在游泳,工作人员在忙其他事,可是,粗心大意的母亲在干嘛!虽然,婴儿父母在家长休息区,但是还是能够看得到游泳池里婴儿的情况,但是,婴儿父母并没有关注自己的孩子,而是在玩手机!心真够大的,整整三分钟婴儿在水里扑腾,没有抬过一次头!

馆方的不尽责,没有工作人员的看护事此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婴儿父母,虽然和婴儿池不在同一个房间,但是还是可以关注到池内婴儿的情况,但是婴儿的父母却是心大的玩手机,导致了婴儿在游泳池里玩起了夺命3分钟。

三,问题的焦点:婴儿父母索赔150万合理不合理,为什么会遭致很多人的谩骂!

婴儿经过及时抢救,在鬼门关里转了一圈回来了,安然无恙,万幸!婴儿父母开始追究责任了,要求母婴生活馆赔偿各类损失150万,理由是馆方工作人员没有尽责起到看护职责,导致,婴儿险些丧命。150万的赔偿,对于一家母婴生活馆来说肯定事无力承担,馆方负责人也表示说,索赔金额过大,而且现在婴儿已经安然无恙,婴儿父母也有责任。

我个人认为:综合以上情况,150万的赔偿金额一点都不多!首先,婴儿虽然已经抢救过来,是不是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尚未可知,最重要的,重罚之下给于母婴生活馆一点警示,这一次工作人员疏忽,好在其他家长及时发现未酿成严重后果,那下一次呢?因此必须重罚。

或许,很多人谩骂婴儿父母的原因是指责他们没有时刻盯着婴儿,导致婴儿度过了死亡三分钟,事后,又提出了巨额赔偿,很多人认为,在此事件中,婴儿父母也是存在监护不力的责任。

四, 婴幼儿游泳隐患多,母婴生活馆监护看管问题堪忧

温州婴幼儿溺水事件不是个案,婴幼儿游泳的隐患并不少,最主要的就是馆方工作人员疏于看护,婴儿的父母粗枝大叶,导致了危险渐渐降临。

案例一:福建泉州的一家母婴店里,也险些酿成大祸,一名7个月大的婴儿在游泳时,也是一头栽入水中,整整47秒,婴儿的父母由于交代了馆方店员帮忙看护,自己外出购物不在孩子身边。就这样,危险降临死神降临,好在,47秒后店员发现了异常,及时救出了婴儿。

案例二:湖南的一名刚满月的婴儿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当时,婴儿处于睡着状态,婴儿父母居然给她套上了游泳圈,放在水里让她自己飘着玩。十几分钟后,婴儿家长才发现,婴儿已经溺亡,溺亡原因游泳圈卡住了婴儿脖子以及呛到了水。

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婴幼儿游泳存在着安全隐患,危险一直潜藏在婴儿的身边,稍一疏忽便会降临,慢发现一分钟或许就会直接要了婴儿的命。

综上所述,婴儿的看护是作为父母最重要的职责,危险时刻隐藏在婴儿身边,稍一疏忽便会降临,婴儿的安全必须父母亲力亲为的监护,千万不要让你的孩子离开你的视线!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婴儿游泳池溺水挣扎3分钟,当时的情形是怎样的?

作为父母,我们要时刻照顾到孩子,对孩子的安全尽到注意义务。因为孩子还小,特别是婴幼儿和年龄低于7岁以下的小孩子,没有太多防范危险的意识和自我解救的方法。这个时候身为父母的我们就要尽到对孩子的注意义务,不能够粗心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放任孩子不管。生活当中,有时候就是因为父母疏于对孩子的照顾,才发生了不可挽回的事件。我们了解到,近几年婴幼儿学游泳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许多的爸爸妈妈会带着婴幼儿去特定的母婴经营场所让孩子游泳。但是如果此时疏于对婴儿的照顾的话,可能会发生悲惨的事件。有一个婴儿在游泳池里溺水,挣扎了三分钟,三分钟之后才被工作人员发现,然后立刻送到医院去,而但是周围的情景如下。

一、周围的工作人员在忙着手里的事

有的时候工作人员忙于自己手里的事情,是无暇顾及到其他人的,他们不是有意为之,而是真的因为抽不开身去观察到周围的一丝一毫的动作。这是一个母婴游泳馆,里面还会有其他的婴幼儿需要游泳的服务,所以工作人员也要去照顾、服务其他的小孩子。

二、其他的孩子的母亲在照顾自己的孩子

事情发生之前,游泳池里并非只有那一个小男婴,而是还有另外一个婴儿。但是后来另外一个婴儿被自己的妈妈给抱走了,他的妈妈要照顾着她自己的小孩子,所以离开了泳池。

三、溺水孩子的母亲在一边玩手机

当游泳池里只剩下那个小男婴之后,小男婴在水里因为不平衡的原因,头部先向下倾斜,然后整个头部和身体就慢慢地沉入到游泳池里面,接着孩子就在泳池里面挣扎,直到挣扎了三分钟之后才被工作人员发现,而这一段时间,他的母亲却并没有在泳池旁边看着自己的孩子,而是在玩手机,这是非常失职的行为,没有尽到照顾小孩的义务,这是一个失败的妈妈。

幼儿早教游泳为何会溺水?

幼儿早教游泳溺水,在长达2分钟没有人员发现险毙命。

近日,一段“河北幼儿溺水2分钟无人发现”的视频引发关注。一名幼儿在某早教机构上游泳课时,不慎脱离泳圈溺水,直到近2分钟后才被老师发现。29日,张家口下花园区教科局通报称,事发后园方与家长将孩子送医,其经抢救无生命危险。双方正协商赔偿事宜。目前该早教机构被关停。

事发当天,一名不足三岁的幼儿在上游泳课时溺水,老师在游泳池外多次巡查走过未发现,家长通过手机看到幼儿园监控里孩子溺水,打电话给幼儿园其他老师才将孩子捞出。此时孩子已经头向下在水里两分钟,脸色发紫,没有呼吸,只有一点微弱心跳,家长带孩子辗转各医院,抢救历时一个多月,才捡回一条命。

医生说:还好发现及时,否则,再晚几秒,就是能活着,也是植物人了,孩子以后需要长期就医,常年需要观测生长发育、智力发育等情况。当然如果不是妈妈在手机里看到,后果将不堪设想。

婴儿泳池溺水3分钟无人察觉,其母亲为何会离开游泳室?

现如今的人们对于身体的素质和一些必备的应急技能是非常的重视,比如经常性的跑步健身,以提高身体素质,又或者是进行学习游泳和火灾逃生技巧等,以防止在某天有急事之时可以用上这些学习的技能,而随着现如今的家长越来越年轻和开明以及经济水平的提升,许多的家长对于自己的孩子可以说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注重了,比如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就带一些小婴儿去游泳馆提前感受游泳,但是毕竟这些孩子的年纪太小,形体方面也非常的娇小,也没有足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因此在游泳馆作为家长是一定要进行严格看护的,同时游泳馆的工作人员也一定要对此进行严加注意,如果在自己的游泳馆发生一些事故也肯定是需要担责的。

比如在浙江温州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幼儿在游泳馆溺水的事件,并且溺水时间长达三分钟,这样的时长对于一个普通的成年人来说都是极度危险的,更别说对于一个年级非常小的幼儿来说了,而这名幼儿并不是一个人来到游泳馆进行游泳,其是有母亲进行陪同的,而按照道理说,婴儿在游泳馆游泳的时候作为家长是一定会在旁边进行严加看管的,但是作为带幼儿前来的母亲,其竟然没有在一旁进行看护,让其溺水三分钟,这是什么原因,难道这个母亲中途走掉了吗?

这名婴儿的母亲没有离开游泳馆,相反的其一直在游泳馆,但是其将孩子一人放在池子里,自己却在一旁玩手机,如此的人在心不在和离开游泳馆也没有多大差别

讽刺的是这名母亲其并没有离开游泳馆,本起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其母亲离开游泳馆导致的事故发生,而是因为其母亲监管不力,虽然说游泳馆方面的工作人员也有义务负责游泳馆内幼儿的游泳安全,但是作为家长,其对其子女的安全负有第一要务,而这名家长人虽然在游泳馆但是却一直在旁边玩手机,导致孩子溺水长达三分钟都没有发现,可以见得这位母亲当时对手机的痴迷程度有多么的深,而最终也并不是其发现了孩子溺水,而是由旁人发现。

可以肯定的说,如果没有旁人的话那么这个孩子最终难逃一死,而孩子的父母事后要求游泳馆进行赔偿150万元人民币,并对孩子的健康负责,而游泳馆方面表明其只是半托管性质,当时馆内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并且还在工作,而其母亲当时无事却让孩子溺水其母亲也应该负有责任,但是游泳馆方面也表示其会负责孩子的健康问题,但是对于资金赔偿并不认可,而这也给大家提了一个醒,在携带年纪尚小的孩童一同前往具有一定安全隐患的某地的时候一定要尽到看管责任,毕竟其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自己对其负有的责任才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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